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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关报送材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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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有关报送材料的说明

各学校:
  根据各学校对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4年参加评估学校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36号文件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近三年本科专业发展情况”,是指近三年本科专业变化沿革情况;
  2、“1998—2004年执行的教学计划”,是指学校编制的1998年—2004学年(98级—03级)各专业执行的教学计划;
  3、“1998—2004年各专业分班情况(班数、人数)”,请按年度、按专业制表统计,且仅指本科专业。
  4、“当前师资队伍情况(年龄、学历、学位、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包括师资的总体情况;主要专业课:新办专业、重点学科(专业)的师资情况;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人员状况”。
  说明如下:A、请将“主要专业课”改成“主要基础课”;B、“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学科是指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是指个别省份没有的重点专业,如果没有设重点专业,则可以不考虑;C、新办专业是指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本科专业;D、实验人员指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
  

 

                                          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200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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