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启动1名中层正职领导岗位的干部选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第三附属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二、选任范围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应当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规定的选任领导干部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龄,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从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提任正职的,应具有副职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3.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一般应有党务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
四、选任程序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人选
学校党委常委会结合推荐情况,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岗位要求,确定拟提拔考察人选。
3.组织考察
学校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拟提拔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4.讨论决定
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一贯表现和岗位要求,讨论确定拟提任人选。
5.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提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6.任职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2日—12月底。
六、工作要求和纪律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定,守纪律、讲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
2.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干部选任工作举报电话:61800067(驻校纪检监察组)、61800063(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