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开展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对共建实施方案》要求,我校与眉山药科职业学院为结对共建高校,为深入推进两校结对共建工作,现将选派中层领导干部到该校任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应为学校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并具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过硬、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要求,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5年以上党龄;
(二)1969年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党委或纪委职能部门或担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相关工作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党委副书记岗位:主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实施学校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前置把关和监督保障,按程序进入理(董)事会担任理(董)事。
纪委书记岗位:专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分管具体行政业务工作,按程序进入监事会担任监事长或监事。
选派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全职在民办高校工作,按程序进入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中排位靠前,出席、列席学校重要决策会议,明确具体分工和分管部门,配齐配强部门工作人员。
三、待遇及日常管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的行政关系和工资待遇保留在学校,并享受学校同级别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党组织关系转入民办高校。省委教育工委负责选派管理和考核工作,干部兼职、退休、考核、出(国)境备案、个人事项报告等,由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民办高校协助配合,报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四、选派程序
学校党委根据报名人选的情况,商省委教育工委研究提出拟推荐人选。省委教育工委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商民办高校理(董)事会和党委书记,由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后印发任职文件。
五、相关要求
请有意愿报名的领导干部填写《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报名表》并于9月8日12点前发至党委组织部袁佳OA邮箱。
中共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