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15
各相关学院:
学校按照《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成中医校〔2020〕141号)文件要求,先后通过参培教师自查与导师评价、学院检查、学校验收三个环节对2021年新进教师进行助讲培养第二阶段考核,经学校验收考核专家组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上一条: 关于组织助讲培养参培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功训练营(第三期)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统计2021年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 指导教师积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