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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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新进教师 助讲培养第二阶段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0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加强过程检查,夯实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4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相关学院青年老师参加助讲培养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新进教师且列入助讲培养项目的教师,共3名,详细名单如下:

    学院

    姓名

    指导教师

    外语学院

    王春燕

    何周春

    体育学院

    赵诗

    李光惠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者荣娜

    徐正东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助讲培养要求对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的进展情况、导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填入《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附件),并报送纸质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查、备案。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1416:00前。

    (二)学校督查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组成检查专家组,查阅学院自查材料撰写督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分析,并反馈学院改进工作。

    三、相关要求

    助讲培养制度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助讲培养中期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准备好学校督查,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查检材料。

    联系人:丁丹 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助讲培养过程考核检查表202007101156060531.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