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和开展合理规范的教学研究活动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研究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教学研究活动的组织
1.教学研究活动是以教研室、中心为单位,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开展的研究活动;
2.各教研室、中心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要制定本学期的教学研究活动工作计划。计划要切实可行,目标明确,安排合理;
3、学校规定每周四下午为统一的教研活动时间。除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活动外,均由教研室、中心安排教学研究活动;
4、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 12 小时。
二、教学研究活动的主要内容
1.教育理论的学习和探讨;
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的研究与探讨;
3.教学经验的交流与推广;
4.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的分析与研讨;
5.教学方式、考试方式和方法改革的研究与探讨;
6.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公开课,互相听课、评课,探索教学规律, 推动教学改革;
7.有条件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8.建立“以老带新”制度,注重培养新生力量,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9.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学质量组织系统分析和总结;
10.对试卷命题质量和标准以及学生答卷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为教学改进提供可靠依据;
11.其他与教学研究相关的内容。
三、教学研究活动的管理与检查
1.各教研室、中心要保证教学研究活动时间, 要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同时必须认真填写教研活动记录并写出详实的学期教研活动工作总结;
2.教学科研科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第一节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学科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其中包括: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计划、科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改方案、教学改革方案等),并负责实施和考核。负责撰写教研室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二、负责制定、研究、落实学科发展计划。组织对新教育思想的学习和讨论, 有计划、有目的把教学改革、立项研究、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及研究融入到教学计划的修订和学科发展计划中来。努力将本教研室各专业建设成为具有相当实践水平的优秀学科。
三、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定、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组织教学,落实各项教学任务,掌握教师的授课完成情况。全面落实教学计划,拟定和执行所开课程的教学进度,编制教学进度表。
四、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 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学术报告,交流研究成果。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学术交流活动、教学研究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制定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并推广已有的优秀教学成果。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
五、协助学院领导搞好专业建设及开办新专业的论证、报批工作。
六、负责安排落实教研室人员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课务安排。提出调、停课方案,并负责检查和考核。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教学进展和教学效果情况。负责组织观摩教学、开展评议活动。 建立听课、评课、备课制度。
七、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绩、考核工作(报教学科备案、统计),全面了解教学各环节的情况。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参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教学课外训练、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工作。
八、负责编制、审定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指导和督导本教研室负责的期中、期末考试出卷、阅卷、评分等环节的工作。加强试题库的建设,全面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负责学生的成绩登录和管理。针对学生考试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
九、关心教师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教师思想工作。
十、注意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教师提出的教改方案应及时地组织研讨和论证,并争取学院、学校给予必要的支持。
十一、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聘任、考核、职称评审、进修培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调配的资格审定工作。
十二、及时向教学科、院领导反馈有关教学、科研等问题。十三、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员负责组织实施考场的考试工作,是考试工作的具体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肃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监考业务。
3.监考员必须佩带监考胸卡,严格遵守考场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监考员必须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吸烟、打瞌睡、互相交谈、看书、看报、谈话等分散注意力的事,两名监考员在考场内应一前一后,两人不能同时离开考场,单独离开考场不得超过 5 分钟。
5.监考员不得翻看学生答卷或做有碍监考等事情;英语考试放听力期间, 监考员应尽量少走动;监考员在考场内必须关掉手机等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不许接打手机;不得离开考场。因失职出现考试作弊、旷监或无故迟到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6.监考员在考场监考期间,必须注意仪表打扮,坐、立要注重为人师表。监考员有权拒绝未佩带主考、副主考、巡视员、流动监考及考务胸卡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7.监考员须在考试开始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并领取试卷及有关材料。
8.监考员领取试卷时需检查试卷卷口是否完好,如有破损请立即找考务办公室人员处理,领取试卷后必须立即到指定的考场,不可把试卷拿到其它地方。
9.监考员要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教室考试的考场,应根据考场容量最大限度地拉开学生与学生之间距离。
10.检查核对考试证件(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考试卡、身份证或学生证, 参加重修考试还须携带准考证)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检查清理学生桌面,除必备的笔、尺等用具外,考生不得保留草纸等其它任何物品。要求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包、手机等物品放在指定地方。
11.考试前向学生宣读《考生守则》,宣讲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将监考员姓名写在黑板上;核对试卷数量,如有差错,应立即上报,及时处理。
12.考前 5 分钟,向学生发放试卷,发放试卷时,需逐一发到学生手中, 不得从第一座开始由学生往后依次传递,发放试卷后,向学生宣布题纸、答题纸及草纸张数。并要求学生在规定位置填写好班级、姓名和学号。
13.开考 15 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开考 30 分钟后,经允许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4.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左右,监考员应当众准确报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15.监考员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应当众答复,但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16.监考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考场中发现作弊和违纪的学生,应注意取证工作,不得姑息迁就,不得隐瞒袒护。事实确凿,须立即停止考生作答,并将情况及时向考务办公室汇报。
17.考试结束时,令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学生试卷收齐,卷纸平铺,核准试卷份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相符后方准许学生离开考场。
18.写清试题袋及装订考题封面上监考人填写的内容及考试课程名称、班级和份数,连同填写好的考场记录一并从速送考务办公室,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及丢失试卷。
19.监考人员在黑板上书写以下内容:
3.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试卷页数: 4.试题数目: | 5.监考人: |
20.监考人员在考前重点宣读以下内容:
我们将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进行监考,请大家遵守考试纪律。
如果有替考的人员,请马上离开考场,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不允许携带 BP 机、手机、文曲星等工具进入考场,已带入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人员代为保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考试过程中如有什么困难,请举手示意。
在答题的过程中,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如被抄袭,后果自负。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科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