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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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24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212)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在职在岗教师,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的申请。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于3258:0041818:00,在“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现场确认审核

    各学院/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给学院/部门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身份证原件


    2

    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

    学历证书原件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乙以上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以下统称《国培示范项目合格证书》)原件。


    6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证书使用)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

    8

    体检合格结论

    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表格见附件3

    (三)上报材料

    完成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审核后,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于4291200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5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dutcm_fzzx@163.com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备注

    1

    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需提供1份

    1份

    附件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不需提供

    1份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后的打印版

    3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

    1. 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2.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3.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1份

    二乙以上(系统未通过查验者,四川省普通话证书可报送名单(附件4),由学校统一发函查验;其他省普通话证书需自行找发证单位提供证书真伪鉴定函

    6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份


    7

    体检合格证明

    1份

    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

    8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1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9

    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1份

    社保证明可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打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

    备注:材料首页见附件5,请按顺序整理,夹好后用文件袋装好提交。

    三、相关要求

    (一)学院要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学院、部门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各学院、部门要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请人范围或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范围或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院、部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标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217

    教师发展中心

    2022324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四川省普通话系统查验未通过名单汇总表

    5.材料封面模板

    6.川教师发〔202212号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