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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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12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第四支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育人能力和综合素养,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相关内容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6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二、招录对象

    专职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联系方式

    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对于报考专项计划的专职辅导员,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 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方式:028-61800217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202605121755492884.rar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