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眼科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2026年统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100212 | 眼科学 | 3 |
1005Z2 | 中医眼科学 | 6 |
10060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3 |
105116 | 眼科学 | 9 |
105706 | 中医五官科学 | 19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8 |
备注:各专业如有追加计划将从已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照录取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已被其它学院或招生单位拟录取不再替补);若该专业已无复试合格生源,则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电子版资料提交
请考生于3月26日14点前将《2026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ykxyyjsgl@cdutcm.edu.cn ,文件命名“报考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意向表”。请务必认真阅读意向表填表须知,凡由考生造成的过失,责任自负。
(二)复试资格审定
时间:3月28日9点-11点 30分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眼科学院会议室
说明:考生本人按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含复试费缴纳记录)完成资格审定。具体缴费流程详见学校链接。
(三)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8日14点-15点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
说明:笔试时请考生携带黑色签字笔、身份证、初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现场进行专业综合面试顺序抽签,实践技能测试分组抽签。
(四)面试
1.实践技能测试
时间:3月28日15点30分-17点30分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
说明:以小组为单位对患者进行问诊及病历资料收集,返回并书写首程病历,全程由监考人员陪同。请考生携带白大褂、黑色签字笔。
2.面试提问(同时进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3月29日14点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
说明: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携带下列相关证件到学院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一)应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1-7号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1份,8号材料打印6份。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生证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
5.手写签名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学校链接)
6.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详见学校链接)
7.《2026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1)
8.个人简历(用简历模板呈现,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自我评价等)
备注:所有复印件上均须本人书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往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1-7号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1份,8号材料打印6份。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手写签名的《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学校链接)
6.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详见学校链接)
7.《2026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1)
8.个人简历(用简历模板呈现,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励、自我评价等)
备注:所有复印件上均须本人书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说明:
①应届生入学前无法提供毕业证者或学院要求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②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攻读研究生在报名、面试和学籍注册时须如实告知身份,并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凡隐瞒身份报考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负责。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④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⑤《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报考方向”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调整意向导师应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其他导师进行选择;
⑥考生须保证通讯方式畅通,如无法联系考生造成未进行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按要求签订《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未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考生将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一)复试形式
对符合初试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第一志愿进行复试,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包含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技能测试)。
1.专业课笔试以202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复试科目为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实践技能测试三部分(学术学位:面试提问占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实践技能测试占30分;专业学位:面试提问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占20分,实践技能测试占50分),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科学研究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分钟;实践技能测试:安排考生处理病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份完整病历。
(三)复试要求
1.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面试当日提前30分钟(3月29日)进入候考室按抽签顺序等候流程,等待复试工作人员依序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识别及相关政策宣读。
五、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折算方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3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提问成绩算法说明:根据全院复试小组专家评分,同一专业、不同考场的考生经过二次平均法(见附件2)加权计算后,确定每一名考生最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研究生录取执行导师和考生意向“双向选择”政策。复试科目相同的,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填写的《2026年眼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及导师意愿双向选择进行录取。
当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初试总成绩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政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将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和录取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优先在同批次、同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合格生源进行递补,如递补时已被其它学院或招生单位拟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名。如同批次已无合格生源,可由学院将计划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或下一批次复试合格生源。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7个日内将本人加盖公章体检表原件(详见学校链接)交至或顺丰快递邮寄(拒绝到付)至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三楼眼科学院303办公室(电话:028-87746996)。 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保持电话通畅,学院通过电话、群消息、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
请所有考生通过以下二维码加入群聊以方便后续事项通知。
我院通过学院官网发布复试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或拨打咨询电话028-87746996。
八、监督和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复试成绩、录取成绩排名、拟录取结果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监督和申诉电话:028-87746939。
本工作方案由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