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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6-05-18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眼科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统考拟招人数

105706

路雪婧

1

李翔

1

叶河江

1

105709

周跃华

1

备注:后续博士调剂复试批次请关注通知。

二、复试相关安排及内容 

复试人员: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名单。

所有复试考生均按报考导师进行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应届生入学前(以录取当年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无法提供学位证和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考核。复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面试考核占8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专业综合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方式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2.面试考核:专业综合面试(80分):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3.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具体工作安排

专业综合面试:请考生入工作群,具体信息群内通知。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方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未达到60分、专业综合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得分未达到该项成绩的60%均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录取原则 

按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中的招生计划名额开展录取工作,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附件3)交至眼科学院303办公室(可顺丰邮寄,请勿到付)。在审查纸质体检报告中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 

1.我院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 

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请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就读确认书(请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手写明确就读情况,并提交给眼科学院教学部),未提交者一律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调剂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1.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生初试基本分数要求,研究生院官网公示的名单为准。 

2.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与调入专业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完全相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4.同一批次调剂仅限填报一名导师。

5.所有考生均须填报调剂导师意向表且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报考同一导师名单以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同一导师招生计划的1:1.2进行确定进入复试调剂名单。

6.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调剂志愿进行复试。

7.考生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方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总分未达到60分、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以及外语听力(含口语测试)得分未达到该项成绩的60%均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

学院在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公布导师缺额计划名额,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调剂考生录取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咨询 

  请考生通过以下二维码加入群聊以方便后续事项通知:  





 


 

、公示查询 

学院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一、监督管理 

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复试录取监督申诉电话:监督电话:028-87746939 。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由眼科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