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课、考核和成绩管理办法》,现就研究生课堂考勤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组成学风检查小组,深入课堂检查学生出勤情况。
二、课堂考勤范围包括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
三、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专业课课程协助员(学生)应在上课前组织学生签到,并请任课老师签字确认,课后及时交回辅导员处存档。
四、因病、因事请假者,须课前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并委托同学将请假条当场交给任课老师,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联系辅导员报备,征得同意后允许事后补请假条,若未提前报备者,课后一律不再补办请假手续,当堂课程视作旷课。
五、凡无故旷课、迟到和早退者,给予以下处理:
(一)纪律处分
① 无故旷缺课累计达15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② 无故旷缺课累计达3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 无故旷缺课累计达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④ 无故旷缺课累计达55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 无故旷缺课累计达7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上课每迟到或早退两次算旷课1学时,以上学时数,均以一学期累计计算。
学生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工部应及时将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入学生人事档案;学生处分到期解除后,学工部应及时将其解除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并将解除处分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二)成绩认定
旷课学时占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含)以上的学生将取消该门课程成绩评定资格。
(三)通报批评
多次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者,应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和推优入党的资格。
六、其他
请全体研究生严格遵守课堂考勤纪律,端正学习态度,凡在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将予以严肃处理。
眼科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