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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7

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拟对眼视光学2019级罗洪伊等3名补贴对象进行公示,核实是否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的条件,如发现对象中有情况不实,请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反映。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

受理意见部门:学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028-82631751

附件:帮扶对象基本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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