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对聘请校外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交通劳务费发放事宜公示如下。
一、发放事由
因学院工作开展,需要校外人员张凤、李足凤、蔡钰瑶等三位同志,往返彭州—温江两地协助组织会议、开展人才招聘现场服务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需向上述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二、发放依据
本次发放依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校外人员劳务费通过银行卡发放,并作为劳务报酬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发放人员信息及标准
聘请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及劳务费发放标准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劳务费发放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或线下当面反应。
联系人:郭洪刚
联系电话:13540245790
联系地址:彭州市半夏路66号1号楼516
现代中药产业学院
2026年7月8日